

大埔宏福苑五級火之後,樓宇外牆熏黑,單位燒至見骨,對住戶而言,家園幾乎被抹去。但在法律和財務層面,事情並非如此簡單。火可以燒掉磚牆和傢俬,卻燒不掉土地註冊處上的一行字。對仍然揸住業權的業主而言,真正要面對的,是一場既關乎法律、保險、重建成本,也牽涉人性與道德的漫長拉鋸。
大火後業權有否「被燒走」?

先講最核心的一點:單位被燒毀,並不等於業權自動消失。香港採用登記制度,只要物業權益仍然在土地註冊處有效登記,法律上業主就依然擁有該物業。即使室內嚴重損毀,甚至暫時不能入住,物業的產權仍屬原業主,這一點不會因火災而改寫。
實務上亦有律師亦指出,大火只是改變物業的物理狀態,而非權利歸屬。物業仍然可以買賣,只是成交價會反映災後的實際情況,包括重建或維修成本、時間風險、以及市場對「凶宅」標籤的心理折讓。對有意套現的業主來說,真正困難的不是能否賣出,而是願意以幾錢賣掉。
樓契燒毁怎麼辦?

另一個常見疑問,是樓契正本被焚毀會否令物業變成「無契樓」。
答案同樣偏向冷靜:在法律上,具法律效力的是土地註冊處保存的契約紀錄,而不是你家中的紙本。就算正本在火警中燒走,仍可透過土地註冊處取得影印本,再由業主作出法定宣誓,確認樓契因火災遺失,交易仍可進行。
不過,市場現實始終存在。銀行一向對影印契較為審慎,對涉及事故或凶宅的單位,估價往往較一般單位打折,按揭成數亦可能受壓。
日後轉售時,潛在買家聽到火災焚毀樓契,心理上難免卻步,最終多半要用價格說服對方,折讓幾成,要視乎地段、供求與事件嚴重程度而定。

宏福苑火災後不久,區內地產代理口耳相傳,有一名戴眼鏡的年輕男子頻頻「巡舖」,明言專揀已補地價的宏福苑單位,開出每呎約3000元的統一價,不介意景觀、樓層,甚至不計較單位有否發生事故;若是低層或樓契正本遺失,更以約八折計價,佣金由買方全數支付,賣方毋須付費,並承諾以公司名義全現金成交。
在大火發生前,宏福苑自由市場成交呎價約6000至8000多元,這位買家的出價等同比災前價低逾一半。
對仍在安置、奔走索償的業主來說,這種開門見山的掃貨提議,難免令人感到刺耳。有地產經紀坦言,雖然生意難做,但這類生意未必想接,形容是在居民傷口上撒鹽,寧願放棄佣金。在他們眼中,這不是單純的市場交易,而是在極度不對等的處境下,向絕望的人開出一張低價支票。